行业新闻
8月2日,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金家岭小区管理方做出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. 原因是该管理方私自占用了小区2号楼每层的公共卫生间,严重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。
据了解,金家岭小区是一处商住两用的小区,共有四座楼。2号楼虽然已经单体验收,客房管理系统但小区尚未进行综合验收. 管理方趁此时机,私自对2号楼七层至十三层的卫生间进行改造,计划将其改造成普通客房以便于内部使用和后期销售,改变了卫生间的使用面积,共计126平方米.
这种行为违反了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,属于改变房屋使用性质. 执法人员在接到居民的反映后,立即要求管理方停止违法行为,并责令其将改建的房屋恢复原状。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六十三条第(一)项的规定,金家岭综合执法中队对管理方作出了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.
对于这一处罚,小区管理方也表示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,并主动对改变的房间进行了恢复. 小区业主代表还在8月2日送来了一面锦旗,上面写着“人民公仆为人民”,表达了他们对执法中队的感谢之情.
下一步,金家岭综合执法中队将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工作,全心全意为市民排忧解难,努力为居民创造一个安全、温暖、文明、干净的生活环境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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